房地产(含建设工程)业务是本所重点发展、形成专业优势的律师业务之一。本所能够为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介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为需要办理各类与房屋、土地相关的诉讼、非诉讼事务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及时、深入、周到、细致的房地产法律服务。
本所房地产律师业务的具体服务种类和项目如下:
一、房地产非诉讼业务:
1.法律顾问业务:
本所能够为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各类公司(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房地产法律顾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各项:
审查、修改、起草重要的法律文件、合同;
参与重要项目的谈判;
就客户重大投资、经营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就防范客户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合同相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核、调查;
协助客户处理各种外部纠纷;
代表客户发出律师函、律师声明;
代理客户进行诉讼、仲裁;
协助公司对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帮助公司建立自己的法律部门,协助公司培养法务人才;
协助处理公司内的劳动关系;
提供本行业最新法律动态、法律信息;
协助处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专项法律服务业务:
(1)征地及拆迁安置法律业务:
为开发建设单位的征地及房屋拆迁工作出具法律意见;
协助与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谈判,在谈判中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负责草拟和审查征地及房屋拆迁过程中所需法律文件;
对补偿安置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与征地及拆迁、补偿安置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2)项目前期开发法律业务:
参与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的招标、拍卖、挂牌程序,为依法受让、取得土地使用权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对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的权属状况、合法性以及合作方资信和项目处分权,进行前期调查和论证;
参与各类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的谈判,审查、草拟、修改所需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协助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手续。
(3)工程施工法律业务:
参与工程设计、施工招投标文件的制定,协助审查招投标文件,为招标、投标、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协助审查修改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材料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委托测绘合同;
协助委托方与工程承包方或者发包方谈判;
协助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合同;
协助依约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及对履约、索赔或反索赔资料的积累和保管;
协助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
参加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施工建设期间的其他法律服务。
(4)房地产经营期间法律业务:
处理公司设立、转让、兼并、歇业、破产过程中的法律事务;
为房地产项目招商、融资提供法律意见和工作方案,参与谈判,
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件;
为客户处理各类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协商、争议、纠纷等事务;
协助公司制定、完善经营管理活动的制度和流程;
客户经营期间发生的行政、刑事等其他法律服务。
(5)商品房销售、租赁法律业务:
参与关于代理销售、租赁事宜的谈判,审查、修改委托方与代理商的代理销售、租赁协议书;协助完善商品房屋预售、预租条件;
协助审查有关楼宇预售、销售的广告内容;
协助起草、修改《购房须知》、《订购书》、《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解答委托人或购房人针对上述法律文件提出的法律问题;
准备《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安排办理正式签约手续,并可协助办理销售登记;
协助起草、修改《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管理、使用、维修公约》、《物业服务合同》等文件,并协助处理房屋交付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协助设计租赁实施方案及完善商品房租赁条件,草拟或修改《租赁合同》,参与重要项目的租赁谈判;
代表委托人向买方出具律师函催收楼款;
与商品房预售、销售、租赁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6)商品房按揭法律业务:
参与与商业银行有关商品房抵押贷款或项目按揭贷款的谈判,起
草或审查发展商为购房人提供按揭保证的有关合同;
将业主的申请资料及借款人与发展商签署的《房地产预售契约》及已缴楼款凭证送呈银行审核;
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契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公证;
协助对业主主体资格及资信进行审查、调查;
协助进行抵押登记备案。
(7)房地产项目清欠服务:
质量争议、工期和费用索赔;
协助竣工验收,处理工程结算争议;
对保证合同项下的垫付款进行清欠;
与房地产项目清欠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8)物业管理纠纷服务项目:
物业费清欠、代发催款通知书、律师函;
处理物业管理合同纠纷;
处理物业管理中的人身及财产侵权纠纷;
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其他服务。
3.房地产全程法律服务:
(1)为发展商提供房地产全程法律服务:
这是对房地产公司工程项目的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了从受让土地、成立项目公司、拆迁房屋、施工建设,到房屋竣工、验收、交付和前期物业管理,以及房屋销售、租赁等全部开发、经营环节,是对前述各个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的系统化整合;
(2)为购房者的购房活动提供全程跟踪服务:
包括对发展商的资信状況、对商品房交易中的发展商各项证书进行审查,帮助购房者签订有关合同,解决入住验房中产生的各种纠纷,对装修公司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二手房买卖中的合同起草、审查及产权状况调查等,避免购房过程中的各种法律风险。
4.其他相关业务
办理房地产律师见证,代办公证业务;
代办产权证,代办房屋注消登记;
代写各类房地产法律文书、合同文本;
调查业务,包括资信、履约能力调查,工商登记查询;
房地产仲裁.
二、房地产诉讼业务:
本所能够为自然人和法人客户代理各阶段的房地产纠纷,包括诉前纠纷调处、一审诉讼、二审诉讼、申请再审、申诉、申请强制执行等。本所房地产诉讼业务的范围还包括不属于房地产案由,但实体内容涉及房地产权属法律关系的诉讼案件,如包含、涉及房地产权利内容的婚姻、继承等案件。律师服务的案件类别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各项:
1.买卖合同纠纷: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手房、私房);
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4)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纠纷。
2.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3)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
4)临时用地合同纠纷;
5)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6)项目转让合同纠纷;
7)房屋拆迁合同纠纷。
3.租赁合同纠纷:
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建设工程勘查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5.服务合同纠纷:
1)房地产咨询纠纷;
2)房地产价格评估纠纷;
3)房地产经纪纠纷;
4)物业服务纠纷。
6.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
1)宅基地纠纷;
2)相邻关系纠纷。
7.特殊侵权纠纷:
1)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2)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