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彬律师,男,1968年2月出生,汉族,北京崇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律师执业证号:11101199010454880.
徐彬律师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三十余年,具有地方法院审判员、执行员;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监督员等资深背景。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八届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九届邮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受聘担任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等六家单位“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特聘律师。
主要擅长领域: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民商案件诉讼及非诉讼代理;刑事辩护、行政复议和诉讼代理;交通、工伤事故代理;再审申诉和劳动争议仲裁等等。
典型案例:
1、 徐彬律师接受泛美亚国际投资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委托,就甘肃省白银市晋晖有色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档电解铜箔和覆铜板生产线专项建设项目,于2006年8月26日至27日与泛美亚国际投资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首席商务代表Joey crvz及其助理Michel maxkovelle、泛美亚国际投资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孔凡发及翻译童强等一行五人,前往项目所在地甘肃省白银市进行为期两天的实地考察和调查,制作出了专业的资产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优质高效的完成了委托任务,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2、 代理原告李广诉被告吉林省通榆县农业和畜牧业局、第三人李东福行政登记一审行政、抗诉指令再审案件胜诉【案号:吉林省通榆县人民法院(2014)通法行初字第2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吉行抗3号;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吉08行再4号】,这一典型民告官行政案件的胜诉,既起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3、 代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美凤(系被害人刘元父亲)、余德翠(系被害人刘元母亲)诉被告人任伟犯故意杀人罪(刑事部分已另行判决,对被告人任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沪二中刑初字第16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被告人任伟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美凤、余德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人民币338,864元。这在同类判决中都是受害人赔偿额度较高的案例,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4、在担任公司法律顾问期间,主办了重庆市某大型农业深加工产业化项目,通过了专家评估论证并获得了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